二手電鍋僅值30多元 暖心清潔員好意送拾荒婦卻遭起訴!網:欺負老實人

發布時間:2025/9/10 17:19

記者吳琪雅/台北報導

台北市環保局北投區一名34年資歷的黃姓清潔隊員,去年在資收勤務中拾獲一台仍能使用的二手電鍋,出於好意測試後轉送給一名靠拾荒維生的阿嬤,卻因遭同仁檢舉,最終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案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直呼「欺負老實人」。

▲二手電鍋僅值30多元 暖心清潔員好意送拾荒婦卻遭起訴!網:欺負老實人。(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二手電鍋僅值30多元 暖心清潔員好意送拾荒婦卻遭起訴!網:欺負老實人。(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案發經過

檢方起訴指出,黃男於2024年7月26日傍晚,在回收車上發現一只外觀完整的大同電鍋,認為仍可使用,便帶回插電測試,確認功能正常後,隔日將電鍋轉交給一名熟識的拾荒婦人使用。未料行為遭同仁檢舉,清潔隊調查後移送政風單位,並於8月9日約談時獲黃男坦承。當局依規先記過一次,影響考績,隨後檢廉則以「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將他移送法辦。

起訴書中提到,該電鍋雖估算殘值僅新台幣32.56元,但一經資收即屬市府資產,由公務機關實際支配,清潔人員不得擅自處分。檢方同時考量黃男自首、態度坦承,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出庭認罪

案件進入士林地院審理後,黃男於昨(9)首度出庭,全盤認罪。他哽咽表示,當初只是想讓老人家能有熱飯吃,「真的不知道會這麼嚴重,很害怕會被關」。他補充,事發後已自行花費一、兩千元購買新電鍋送給拾荒婦人,並將原本的二手電鍋收回歸還單位。

北市環保局則強調,規定明文禁止員工私自取用資收物,違者即屬觸法;但依過往案例推估,本案量刑可能以罰金或緩刑收場。

 

網友反應

此事曝光後在社群引發軒然大波,不少網友批評司法「小題大作」,留言直言「真正貪汙的輕輕放過,爛透了」、「做好事的人被起訴,太荒謬」、「這是欺負老實人」。亦有法律界人士提醒,雖然動機是好意,但公務員不得擅自處分資收物,否則容易觸法,只能期待法院在量刑上考量情節輕重與自首悔意。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