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7/7 18:10
記者王宥鈞/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百貨公司鞋櫃前陳姓女店長,在2019至2021年任職期間,因利用職務侵吞公司2325雙鞋,然後將鞋子以八折價格轉售給客戶,再將所得占為已有,侵吞金額高達732萬餘元,全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不法所得也要繳回。
判決指出,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陳女在擔任百貨公司鞋櫃店長期間,涉嫌偽造商品銷貨紀錄,輸入虛假的商品數量與金額至公司系統,再進行不實交易,前後共侵吞公司2325雙鞋,再將鞋子以八折價格轉售給客戶,所得金額再暗槓。累計侵占金額達732萬餘元。
結果公司在盤點商品庫存時發現異常,陳女就在檢方展開調查前主動向台南地檢署自首,雖然她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但法院仍認為陳女的行為嚴重破壞公司信任,對公司財產造成鉅額損害,故未予緩刑。
另外,對於尚未追回的犯罪所得,法院也裁定沒收,若無法實際扣案,則將追徵等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