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6/25 18:25
記者王宥鈞/綜合報導
去年8月間,屏東一名王姓男子不滿母親不幫他打電話給阿姨,竟持刀威脅並限制母親行動自由,所幸母親趁機打電話找鄰居幫忙報警才得以脫困,全案曝光後,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王男犯後有悔意,並獲得母親原諒,最終依攜帶兇器剝奪直系血親尊親屬行動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判決指出,王男與潘婦為母子,兩人也同住一起,2024年8月4日下午,王男因潘母不願幫忙撥打電話給阿姨,竟心生不滿,結果持繩索綁住母親雙腳,並以毛巾塞住嘴巴。
離譜的是,王男還持水果刀恐嚇母親:「妳如果不打電話就自己切手指,妳不切我就幫妳切。」期間並掌摑母親臉部,所幸潘母趁著王男不注意的機會撥打電話向鄰居求救,警方獲報後到場,將王男逮捕送辦。
全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表示,王男所使用的水果刀屬鋒利堅硬器物,具有實質危險性,構成《刑法》「攜帶兇器剝奪直系血親尊親屬行動自由罪」。
法官指出,儘管王男未實際賠償母親,但自始坦承犯行,並與母親進行深入對談,反省過往家庭衝突,潘婦也向法院表示,案發當晚王男有向她跪地懺悔求原諒,她已選擇原諒兒子,並證稱事發後雙方相處如常,王男亦無再施暴,且目前她健康狀況不佳,由王男日常照顧,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檢察官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綜合考量王男犯後態度與被害人意願,法院最終判處王男有期徒刑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