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拒愛愛仍被硬上 法院認:「屬於家庭暴力」他下場出爐

發布時間:2025/6/17 16:07

女友拒愛愛仍被硬上 法院認:「屬於家庭暴力」他下場出爐

記者王宥鈞/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阿哲(化名)與女友小咪(化名)一同住在阿哲台南市的住處,日前凌晨1時左右,阿哲想要與小咪纏綿一番,先強行脫去小咪褲子,但小咪喊叫「我不想要」強烈拒絕,孰料阿哲仍以手指及生殖器硬上得逞,小咪事後憤怒報警,全案經警方調查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定阿哲涉犯《刑法》強制性交,依法將他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最終判處阿哲有期徒刑34個月。

判決指出,阿哲與小咪雖無婚姻關係,但2人同居事實成立,構成《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所稱的「家庭成員」,阿哲硬上小咪的行為已屬家庭暴力,雖該法無罰則,仍應依《刑法》處罰。

法官在審理時強調,阿哲藉與小咪的親密關係,違反其意願進行性交,嚴重侵害小咪的性自主與人格尊嚴,造成重大心理與身體創傷。雖然阿哲全程坦承犯行,但至今未與小咪和解,亦未提供任何補償。法院考量阿哲的行為動機、手段與態度後,最終依制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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