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拋家賭博赴日?60歲長女淚控「14歲打工養癱父」拒扶養 法官因1關鍵打臉判付

發布時間:2026/10/17 18:43

記者王漫妮/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60歲的婦人拒養拋家棄子的母親,法院判敗訴。

新竹一名高齡80歲的老婦因年邁多病、行動不便,名下毫無財產,僅靠每月3000元老人津貼苟活,日前向60歲的長女請求每月給付1萬5618元扶養費。長女在法庭上痛心控訴,母親自幼嗜賭成性、甚至外遇遠赴日本,自己14歲就因父親癱瘓被迫打工養家,怒控母親毫無盡責並聲請免除扶養。然而新竹地院調閱客觀紀錄與關鍵證詞後,認定母親確實曾資助家計,最終裁定長女每月仍須給付母親1萬2500元扶養費。

長女委屈向法官哭訴,母親早年沉迷賭博欠下巨債,害父親賣房填補黑洞,後來甚至狠心離家遠赴日本。14歲那年父親中風癱瘓,母親返家短暫停留,留下一句「我要回台北賺錢養你們這些死孩子」便再度離去,長年不聞不問,連國中、高中同學及鄰居出庭也證稱求學期間從未見過母親身影。長女痛訴自己年幼就半工半讀扛起全家,堅決不願承擔扶養責任。

全案出現驚人逆轉,老婦親妹與外甥出庭作證指出,老婦長年隻身在台北、日本擔任廚工,雖然辛苦奔波,但都會定期返家探視並親自或託人轉交生活費。法官進一步調閱長女未成年時期的勞保紀錄,發現她當時多為數天至數月的短期打工,月薪僅4800元至7200元,依常理根本不可能單憑這筆微薄收入支撐一家四口龐大開銷;加上長女自承母親曾說「要賺錢養孩子」,顯見對母親外出打拚負擔家計一事心知肚明。

新竹地院審酌,老婦目前雙腿重疾、仰賴輪椅拐杖度日,無工作能力且名下無產,扣除房租後生活陷入絕境;反觀長女現年60歲仍具工作能力,名下更有股票與ETF等穩健收益,具備扶養能力。法官認定老婦並非完全未盡撫育之責,駁回長女免除扶養義務之聲請,裁定長女至母親死亡為止,每月須給付1萬2500元扶養費。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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