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連任拚了?桃園現任里長掏40萬「求對手退選」一手交錢當場被抓

發布時間:2026/8/31 17:43

記者王漫妮/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莊姓現任里長拿40萬要對手放棄選舉。(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年底地方大選逼近,基層選情也傳出賄選弊端!桃園市平鎮區一名莊姓現任里長,為了能在年底選戰順利連任,竟涉嫌拿40萬元現金當作籌碼,要求同樣具備候選資格的藍姓男子「退選放棄登記」。檢調接獲情資暗中跟監,趁雙方碰面一手交錢的瞬間當場人贓俱獲,查扣40萬元現鈔。檢方漏夜複訊後,諭令莊男30萬元交保,藍男則獲請回。

檢調接獲情資指出,平鎮區這名莊姓里長為求在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勝出,私下找上有意角逐同里里長的藍姓男子,涉嫌以現金利誘勸退對手。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獲悉後不敢大意,火速指派檢察官邱健盛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全程蒐證。

調查人員掌握可靠線報,鎖定雙方於29日下午碰面。莊姓里長依約現身,並當場掏出白花花的40萬元現金塞給藍男,要求對方簽字退出這場選戰。在旁埋伏蒐證的專案人員見時機成熟,隨即請示檢察官直衝現場,以現行犯將莊、藍兩人一網打盡,並查扣整疊40萬現金。

檢察官昨(30)日凌晨結束訊問,認定莊姓里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對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審酌案情無羈押必要,諭知30萬元交保候傳,藍男則無保請回。

桃園地檢署也嚴正呼籲,乾淨選舉是民主基石,針對任何形式的賄選弊端,檢方一律秉持「無底限、無上限、無時限」原則嚴查嚴辦,絕不寬貸;若民眾發現賄選情事,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共同守護民主價值。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