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手」陳其邁拚選舉!狂粉「吃醋」槓女里長對罵告官⋯法院這樣判

發布時間:2025/5/6 16:43

「牽手」陳其邁拚選舉!狂粉「吃醋」槓女里長對罵告官⋯法院這樣判

記者吳琪雅/台北報導

高雄市正興里里長沈秀玲因競選期間懸掛一張與高雄市長陳其邁「牽手」的宣傳照,竟意外惹來法律風波。一名自稱是陳其邁「未婚妻」的蔡姓女子不滿此照,持續多日致電抗議並要求撤下,最後雙方在電話中爆發口角,沈秀玲怒嗆對方「臭俗仔」、「沒水準」、「婊」等語,遭提告求償100萬。不過法院近期判決出爐,認定原告主張證據不足,駁回其請求,全案可上訴。

「牽手」陳其邁拚選舉!狂粉「吃醋」槓女里長對罵告官。
▲「牽手」陳其邁拚選舉!狂粉「吃醋」槓女里長對罵告官。(圖/翻攝畫面)

根據判決書內容,蔡女自稱在2022年陳其邁成功連任市長後與其訂婚,但礙於男方身分特殊,戀情必須保密。她看到沈秀玲在選舉看板上與陳其邁牽手合影,情緒激動,多次打電話向沈女抗議,雙方最後在2023年9月27日通話中發生激烈爭執。沈秀玲在通話中因不堪其擾,情緒激動爆出多句重話,包含「你這種人素質很差」、「陳其邁如果有這種表姊也很丟臉」等言語,甚至提及「婊」字,導致蔡女以言語羞辱、侵害名譽提告,主張身心受創,求償精神賠償金新台幣100萬元。

但法院審酌後指出,雙方對話屬於私人電話、並未公開,應有較寬容的言論空間;再者,蔡女無法舉證其所稱與陳其邁的「未婚關係」,僅提出片面說詞與書面資料,無法與事實相符。法院並指出,陳其邁為人夫身分早已為社會所知,沈秀玲對蔡女身份產生懷疑並非無據。最終,法院判定原告敗訴,駁回其賠償請求,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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