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5/10 13:26
異動時間:2026/5/10 13:28
記者蔡怡倫/台北報導
警政署長張榮興兒子,在台中屬餐飲黃金戰區的美村路上開設火鍋店,不過近日他的兒子與洪姓友人的店一名慣竊闖入後反遭慣竊指控,持棒棍暴力毆打,熱水燙手。案經不起訴處分後撤銷發回,台中地檢署改依傷害、強制罪起訴。台中地院近期開庭,張、洪兩人已針對強制罪部分認罪,全案將於近期宣判。
根據調查,2025年4月11日,賴姓慣竊於凌晨3點潛入火鍋店,身為負責人張男接獲保全解除通知後,與洪姓友人趕抵現場,雙方於店內撞見行竊的賴嫌,事後賴嫌指控遭到洪男徒手毆打,張男則持球棒並以熱湯燙雙手,導致其臉部、四肢及下體分別受有2度與3度燙傷。
張男與洪男則否認施暴,辯稱賴男是在廚房狹窄走道竄逃時,意外碰撞鍋具才被燙傷。中檢當時指出,當初查證認為賴男為現行犯,傷勢可能為脫免逮捕時自行造成,予以不起訴。全案經台中高分檢發回接續偵查,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洪兩人待在店內逾一小時,且賴男送醫後驗出大面積燒燙傷。中檢重新偵查後認定,兩人確實有毆打行為,且張男以熱湯燙傷賴男,並妨害其自由直至清晨5點多,遂改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張、洪兩人已與賴男達成和解,賴男撤回傷害告訴。由於強制罪屬公訴罪,張、洪兩人於庭上改口認罪。辯護人請求法院審酌張男是因火鍋店遭竊,一時氣憤才產生不當言行。考量其素行良好且已達成和解,請求法院處以罰金刑並宣告緩刑。
針對此事,警政署長張榮興也發表聲明,
警政署表示,有關報載事件係屬署長成年子女個人之行為,無涉警政公務職權。該案所涉竊盜事實,以及事後雙方之民刑事訴訟,均由相關單位依法處理,目前亦由法院繫屬審理中。
對於本案署長家屬被指控之行為,署長張榮興亦表示,個人行為應自行承擔法律結果及社會責任,其態度一貫,絕不護短、亦從未介入任何個案偵辦,對於後續法院審理過程及結果,均予以配合及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