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上全是胎痕」!東海女大生遭輾死案 客運司機「撞人後倒車」一審判刑4年6月

發布時間:2026/3/31 18:13

記者蘇沐言/台中報導

發生於2024年9月,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的一起重大死亡車禍,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巨業客運施姓司機撞上正過馬路的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且在撞擊後仍移動車輛導致二次輾壓,造成林女不幸身亡。台中地院今(31)日上午宣判,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男有期徒刑4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斑馬線上的悲劇:司機撞人後竟移動車輛

回顧案發經過,2024年9月間,東海大學會計系三年級的林姓女大生與王姓學姊,正於中區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的斑馬線上過馬路,卻遭施男駕駛的巨業客運強力撞上。

根據檢警調查還原現場,施男在第一時間撞擊後並未立即停下,而是先往前行駛後才下車查看。施男當時雖有下車,但在僅看見林女手臂、未確認頭部位置的情況下,竟又回到車上繼續行駛,隨後更發生倒車輾壓行為,導致受困車底的林女慘死輪下。

母心碎控訴:遺體面目全非「這是殺人」

林姓女大生的母親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多次在法庭上聲淚俱下。林母心痛表示,女兒的遺體傷勢極其慘重,「臉部遭輪胎輾歪,即便透過修復仍有明顯胎痕,簡直面目全非」。林母悲憤質疑,施男在撞到人後不顧死活,竟又往前開甚至倒車,行為冷血至極:「這要我怎麼相信他不是故意的?難道以後有人被倒車輾壓,真的都可以算是過失嗎?我們不是要法律判多重,只是希望能給一個合理的解釋。」家屬認為,施男「撞擊後再移動」的行為已超越單純交通過失,根本形同殺人。

一審判決出爐:過失致死處4年6月

全案歷經一年多的審理,台中地方法院於今日上午作出判決。法官認定施男在駕駛過程中未盡注意義務,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男有期徒刑4年6個月。此判決結果出爐後,再度引發社會對於「行人地獄」以及客運駕駛素質的熱烈討論。對於家屬質疑的故意殺人罪嫌,法官仍維持過失致死定調,家屬是否會提起上訴,將成為後續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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