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3/29 15:37
記者蔡怡倫/綜合報導
一名38歲的林姓男子,今(29)日凌晨1時50分許駕車經過高雄市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時車輛受困輕軌軌道。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發現林姓男子(38歲)駕駛自小客車誤入輕軌路廊導致動彈不得。現場無人員受傷,經初步檢視輕軌設施亦無損壞,惟林男於現場情緒異常激動,警方隨即依法實施保護管束,經對林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為陽性反應,全案依法究辦。
警方初步調查,林男自稱因路況不熟,不慎將車輛駛入輕軌路廊。員警於現場處置過程中,發現林男情緒失控,為維護現場人員安全,警方立即將其實施保護管束,林男經毒品唾液初步檢驗呈現陽性反應。林男行為已嚴重影響大眾捷運系統通行安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2款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警方依規定製單舉發。全案於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現場車輛已由拖吊車移置排除,不影響輕軌運行。
鼓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輕軌路段時應保持高度專注,並遵循相關標誌與標線指示,切勿誤闖軌道以免觸法或發生危險。此外,警方將持續針對毒駕等違法行為嚴加取締,展現執法決心,捍衛市民用路安全及大眾運輸系統的運作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