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2/19 12:16
記者王漫妮/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吳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已婚人妻小美(化名),兩人慾火難耐,竟直接約在土地公廟女廁內大演「活春宮」。未料吳男事後食髓知味,不僅想再約戰,更因討錢不成,老羞成怒威脅要將兩人的不雅照散布到學校、傳給人妻丈夫,嚇得小美魂飛魄散報警處理。新竹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吳男於2024年6月間,利用交友軟體「Veeka」搭上人妻小美。兩人相約見面後,吳男疑似為了省錢或尋求刺激,竟帶對方前往新竹縣某處土地公廟,直接在女廁內發生性行為。
誇張的是,吳男事後對該次經驗「回味無窮」,不僅想再次邀約小美翻雲覆雨,還開口要求借款3000元。小美原本想回歸家庭生活冷處理,沒想到卻引來吳男瘋狂報復。
為了躲避警方追查,吳男心思慎密地在交友軟體上變換身分,分飾三角使用不同暱稱,對小美展開奪命連環傳訊。內容充斥恐嚇言論,包括「這幾天妳老公就會知道,把妳秘密給他看,妳跟他慢慢離婚」、「妳注意妳小孩,我不信沒差,妳拍的那些我就放學校」。
吳男甚至狠嗆,要讓小美的小孩在學校看到母親的不雅照「別求我」。小美收訊後心驚膽顫,深怕外遇醜聞曝光導致家庭破碎,更擔心性影像外流淪為親友笑柄,在極度恐懼下決定前往派出所報案,整起事件才因此攤在陽光下。
庭訊時,吳男態度避重就輕,雖承認有恐嚇言語,卻矢口否認恐嚇取財未遂,厚著臉皮辯稱:「我當時只是想跟她借錢,她說沒辦法我就作罷了。」意圖以此脫罪。
然而,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僅為了滿足一己私慾,竟以散布不雅照片、影像等「惡害通知」恐嚇被害人,手法卑劣且嚴重危害他人心理安全,行為相當不可取,應予譴責。法官最終不採信其辯詞,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