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1/8 22:09
記者韓少恩/屏東報導
屏東小琉球一名黃姓潛水教練,去年4月間與一名女學員小花(化名)相約潛水後聚餐,小花不勝酒力喝到爛醉,被黃男載回住處休息。豈料黃男在幫忙清理身上的嘔吐物後,竟趁機脫去其衣物性侵得逞,小花醒來驚覺全身「只剩比基尼」且下體疼痛,憤而報警。屏東地院審理後,考量黃男認罪並與被害人達成90萬元和解,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小花為潛水教練與學員關係。2023年4月30日兩人潛水結束後相約吃飯、續攤,直到深夜11點多,小花已泥醉失去意識,由友人協助抬上黃男機車,再由黃男載回住處客廳。
由於小花酒後不斷嘔吐,黃男動手幫她脫去沾有嘔吐物的衣褲,僅留下比基尼泳裝並抱至床上。沒想到黃男竟一時起色心,脫去自己亦遭弄濕的衣褲後性侵得逞。隔日上午小花酒醒,發現身體異狀才驚覺遭侵犯。
法官審理認為,黃男為逞私慾侵害女方性自主權,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但考量其未施暴、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小花成立調解,願意分期賠償新台幣90萬元,最終給予緩刑機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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