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2/22 12:34
記者蔡怡倫/台北報導
三峽分局於114年9月18日上午接獲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指稱王男(82年次)疑因不滿法院以新臺幣7,000萬元具保柯姓黨主席,揚言將攜自製定時燃燒彈於翌日(19日)地方法院開庭時採取縱火行動,危及公共安全。案情重大,三峽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當日上午11時許,三峽分局鶯歌分駐所員警持搜索票前往王嫌住居所,查獲疑似自製計時裝置1組及工業酒精3瓶,當場依法逮捕王嫌。
本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爆裂物)等罪嫌,移送新北檢偵辦。檢方偵查終結後依法提起公訴,目前王嫌羈押中。
三峽分局呼籲民眾,面對司法或政治爭議,應理性處理,若有不法情事,必將查辦到底,以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