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臺灣印尼合作 緝獲殺人外逃通緝犯

發布時間:2025/11/29 11:37

記者蔡怡倫/台北報導

我國籍重大外逃通緝犯賴姓男子因夥同多人於臺北市天母區涉犯殺人案,遂於89年遭判刑112個月,案經多次上訴仍遭判處重刑,賴男為避免身陷囹圄遂於1003月潛逃出境,而遭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並於1132月遭臺灣最高檢察署列為重大外逃通緝犯。

刑事局自印尼逮通緝犯
刑事局自印尼緝獲殺人通緝犯。(翻攝畫面)

刑事局指出,查緝我國外逃通緝犯為本局重點工作,各駐外警察聯絡官亦積極與駐在國執法單位密切聯繫交流,本局駐印尼警務聯絡組接獲印尼移民總局通報有可疑外籍人士情資後,旋即清查比對並查明該外籍人士即為我國重大外逃通緝犯賴男,渠為躲避查緝於100年潛逃出境後輾轉至印尼隱姓埋名生活十餘年,有賴我國與印尼執法單位密切聯繫,方能順利緝獲賴嫌並派員押解回臺服刑。 

我國通緝犯為逃避法律制裁,刻意潛逃海外以規避警方追捕,刑事警察局透過駐外警察聯絡官與境外執法單位強力合作、積極追緝,今(114)年已從各國遣返多名通緝犯返臺,將秉持跨境執法不間斷之決心,持續與境外執法單位持續合作打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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