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30 13:40
記者蔡怡倫/台北報導
我國籍外逃通緝犯蔡姓男子,於107年因對未成年性交、公共危險罪分別遭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蔡嫌於106年底即潛逃至美國藏匿,本案經刑事局駐美西聯絡組持續提供蔡嫌通緝資料與線索,於114年2月會同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HSI)、聯邦調查局(FBI)、緝毒局(DEA)、執法行動遣返局(ERO)4個單位成功緝拿蔡嫌歸案,並於114年10月29日由美國執法行動遣返局幹員遣返回臺接受司法審判,彰顯政府維護司法正義,打擊跨國犯罪的堅定決心。
查緝外逃通緝犯為刑事警察局重點工作,各駐外警察聯絡官持續與駐在國執法單位密切合作,建立犯罪情報交流及緝逃機制。刑事警察局與各國執法機關聯手,今年已於美國、加拿大、越南、泰國、印尼等國陸續緝獲並送回多名我國外逃通緝犯,未來將持續透過多邊情報共享與聯合執法,共同追緝逃匿境外的不法之徒,以維護法律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