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9 13:44
記者蘇沐言/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日在直播中語出驚人,大喊「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引發社會譁然。刑事局已蒐證報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通知他於10月15日下午到案說明。巧合的是,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先前也因在社群平台留言「追殺賴清德」遭士林地檢署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檢方強調此類言論涉及威脅公眾安全,最高可判兩年徒刑。
陳之漢7日受訪時情緒激動,怒斥媒體報導「斷章取義」,強調自己只是引用新聞內容,並高喊:「警政署有沒有聽到?我是引用新聞!」他堅稱外界刻意扭曲他的意思。受訪現場聚集不少支持者,他轉向台下喊:「來,小草,請問要斬誰?」民眾黨支持者隨即跟喊「斬賴清德」,場面一度陷入尷尬與緊張,也讓他的「發言界線」再度被推上風口浪尖。
對照之下,士林地檢署近期起訴的張姓男子案例,顯得格外敏感。檢方指出,張男居住於台北市信義區,今年7月22日及24日分別在Threads與Instagram上貼出總統賴清德的照片,並留言「追殺賴清德」、「賴清德必死」。國安單位接獲通報後隨即轉交警方偵辦,警方循線將他傳喚。張男辯稱只是情緒性留言,並無實際行動意圖,但士林地檢署認為其發言足以讓被害人生命、身體安全受威脅,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依《刑法》第305條規定,恐嚇危害安全罪係指以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為要脅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檢方提醒,網路發言並非法外之地,若涉及具體威脅或暴力暗示,依法都可能被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