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繼父性侵2姊妹170次 糊塗母竟弄丟關鍵衛生紙

發布時間:2025/8/6 14:45

記者王宥鈞/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女子阿香(化名)帶著5名子女與男友阿哲(化名)同居,但阿香因為工作忙碌,無暇管轄子女,阿哲竟利用替阿香管教其中2名未滿18歲女兒的機會,對姊妹2人伸出魔爪,平均每個月2次輪流性侵2姊妹,次數高達170次,直到2姊妹的舅媽發現有異狀,全案才曝光,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將阿哲判處有期徒刑136月,但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哲與前妻離婚後,在2011年間與阿香交往並同居,而阿香育有5名子女,阿哲也協助照顧,孰料他竟對時未滿18歲的姊妹產生邪念,利用照顧姊妹的機會伸出魔爪。

20162月間,阿哲闖入當時就讀國一的阿香次女房間,然後將房門關上並上鎖,逼次女脫下衣服,次女拒絕並伸手推阻,阿哲仍對她性侵得逞,在此之後平均一個月約2次,直到20217月全案曝光為止。總計性侵超過130次。

而次女遭侵犯後也告訴母親,還將沾有阿哲體液的衛生紙交給母親,母親回答會與阿哲對質,並將衛生紙送去化驗,但後來母親卻回覆女兒衛生紙遺失了,最後不了了之。

阿哲除了性侵阿香次女,么女他也沒有放過,自20198月起,阿哲也對當時年僅11歲的么女以每個月2次的頻率伸出淫爪,直到20217月間為止,當時已年滿14歲的么女在該年暑假和媽媽到宜蘭的娘家住宿遊玩,舅媽發現,么女夏天在家竟不敢穿短褲,在房間內還用棉被緊包身體,行為怪異,經詢問么女後,才發現阿哲性侵2姊妹的事,全案曝光後,阿哲遭逮捕,檢方依照「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阿哲性侵2姊妹長達5年,次數超過170次,應予以重判,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哲性侵次女共130次,性侵么女共46次,合計5年內性侵176次,每罪分別宣告76個月到310個月不等刑期,最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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