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交往14歲國中少女害懷孕 約公園討論怎麼辦竟「再做一次」

發布時間:2025/7/30 16:17

記者王宥鈞/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男子阿通(化名)2年前與一名未滿14歲、僅就讀國中的女子小貓(化名)交往,結果他竟帶著小貓去公園溜滑梯玩耍時,趁機與她發生關係,之後又在各自家中性交約10次,直到某日小貓發現懷孕,2人在公園商討如何處理時,阿通又在公園廁所內再度與小貓發生關係,全案曝光後,台中地院依12個對未成年性交罪各處1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

檢警追查,阿通是在2023926日至同年1116日與當時仍就讀國中、未滿14歲的小貓認識並交往,但阿通不顧小貓在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都未成熟階段,竟在2人交往第3天,就帶著小貓到太平區祥順運動公園的溜滑梯玩耍,然後直接在溜滑梯上和她發生關係。

2人在交往期間,也分別在阿通或小貓住處發生10次性行為,直到雙方分手後的隔年2月,小貓發現自己懷孕,在公園與阿通商討如何處理,孰料阿通竟又精蟲衝腦,在公廁又與小貓發生關係,經小貓向婦幼隊報案後全案才曝光,阿通也被檢方起訴。

法院調查,阿通對於犯罪事實均坦承,與小貓和她父親所述情節大致相符,相關卷證也證明阿通犯行,法院認為,雙方無調解意願,而阿通有12次犯行,又明知小貓未成年,應加重刑期。

地院審酌,阿通罔顧小貓對於性與身體自主能力、判斷能力尚未成熟,思慮不能周詳,不克制自身情慾,就跟小貓發生性行為,最終依12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處16月刑期,合併應執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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