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7/26 09:16
記者王宥鈞/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怡靜(化名)前年12月間穿著在日本帝京大學聽課時所取得的醫師白袍,佯稱自己是來台學習的交換醫師,混入北部一所兒童醫院11天,期間不僅利用院內電腦系統閱覽病人病歷、還探望住院病人,一度甚至試圖幫人抽血,全案曝光後,卻因為檢方舉證未能構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犯罪要件,台北地院法官最終裁定怡靜無罪。
判決書指出,2023年12月間,怡靜穿著在日本帝京大學聽課時所取得的醫師白袍混進兒童醫院後的第11天才被發現是冒牌醫師,因而遭醫院提告。但怡靜辯稱,她確實曾在日本帝京大學研修,因為覺得當醫師很有榮譽感,才會這麼做,她也沒有冒充院長的學生,是醫院的實習醫學生主動接觸、邀請,她才會看到電腦裡的病歷,她也強調有病人家屬自己在IG公開相關病情,她拿著照片詢問護理師後得知是哪一床的病人,她才去關心。
不過院方護理師和實習醫學生證稱,他們詢問過怡靜在日本哪個醫院工作?如何接洽交換?跟哪個主治醫師學習?怡靜都有回答,甚至明確說出她是跟著院長學習的學生,並掛著證件,所以大家沒有起疑。
且怡靜曾以病人要出院、忘帶身分證、電腦帳密無故不能使用等理由,向實習醫學生借用帳號密碼,實習醫學生當時就站在一旁親眼目睹怡靜透過電腦查詢病人病歷。
證人也提到,怡靜還曾跑進會議室,試圖對某醫師抽血,該名醫師當下覺得很奇怪,所以沒有答應,後來院方人員直接去詢問院長,院長表明「我完全不認識,也沒這位學生」,院方致電給負責交換學生的單位查詢,也都說沒有怡靜這名女醫師,大家這才驚覺有冒牌醫師混進醫院,立即報警。
怡靜的辯護人表示,怡靜只看得懂日文,不懂醫學的專業英文,她只是單純瀏覽不認識病人的網頁,對病歷內容也沒有任何記憶,況且她去關心的病人,是透過病人家屬IG得知病情,應當無損他人的權益。
台北地院法官則批評,怡靜在瀏覽病人病歷後,能與實習醫學生、醫師討論病情,她的行為即屬於不法蒐集、處理、利用特種個資,與她事後是否記得內容無關。
但即便怡靜的行為構成非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但依據最高法院大法庭有拘束各法院效力的見解,縱使行為人非法蒐集個人資料,若要構成《個人資料保護法》,仍須具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的主觀意圖,而且這個「利益」應限於財產上的利益。
法官表示,怡靜堅稱她的行為意圖是基於虛榮,加上檢察官未能舉證證明怡靜的行為構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犯罪要件,所以這部分無法做出有罪認定,最終只能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