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7/3 18:13
記者張一彪/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女子阿妙(化名)年約40歲,父母於她國小6年時離異,之後跟著母親搬回娘家生活,從此父女斷聯;豈料,今年突然接到醫院電話,要求阿妙到醫院照顧父親,又勾起她母親被性虐待、8歲被性侵的惡夢,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台南地院裁准。
判決書指出,阿妙父親為水泥工,賺來的錢用於酒色娛樂花費,靠著母親及祖母從事清潔工支付家用;父親性慾、性闢異於常人且需索無度,時常對母親性虐待,還逼迫年幼的她在一旁觀看,後來甚至還將8歲的阿妙當成洩慾對象。
母親在阿妙國小6年級時,受不了帶著她逃家離婚,在母親及娘家照顧下長大,高中開始半工半讀貼補家用,但童年的陰影,導致她至今仍看身心科。今年,突然接到醫院及某社福基金會通知,要阿妙出面協助住院父親照護。
阿妙過往遭性侵、看著母親被父親性虐待的童年陰影,全部都浮上眼前,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台南地院審酌,阿妙父親未曾盡到照顧及扶養義務,多年來也不曾主動修復親情,要求她負起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裁定免除扶養義務。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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