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3/21 16:40
記者張一彪/屏東報導
屏東恆春鎮核三廠6日發生火警,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不滿廠方未通報,開車撞核三廠大門。屏東地檢署今(21)日偵查終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對趙男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8月以上徒刑。
檢方調查,6日午間12時許,趙記明在火警發生後,駕車前往核三廠遭擋在門外,嗆聲「你如果不讓我進去的話,我絕對撞」等語後,隨即踩油門衝撞鐵捲門,不管員警制止二度衝撞,儘管事件中人員未受傷,但鐵捲門已損壞不堪使用。
檢方認為,趙記明為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身為民意代表,對於核三廠是我國關鍵基礎設施,及核三廠駐守員警相關業務執掌應知之甚詳,本應理性問政,透過正當法律程序及相關法定職權解決,竟以衝撞大門方式妨害員警執行公務。
事件經媒體披露造成輿論譁然,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嫌起訴,為避免產生模仿效應,向法院請求從重量處8月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