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合謀辦公室主任貪455萬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今遭起訴

發布時間:2025/6/3 17:35

北市議員陳怡君合謀辦公室主任貪455萬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今遭起訴

記者王宥鈞/台北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自2019年起涉嫌詐領助理費、收賄建商,藉職權協助建案通關,檢方今(3)日起訴包括陳怡君、張惠霖、洪于涵、賀璽、張家蓉、胡偉良與高明義等7人,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資產公司負責人徐秀蘭及掛名助理的陳衛德,則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檢方並聲請沒收陳怡君455萬餘元不法所得。

起訴指出,陳怡君在2019年上任第13屆市議員後,便與辦公室綽號饅頭的主任張惠霖共謀,利用胞弟媳與親友掛名助理,偽造聘書與人事資料,自她上任後至20252月止,共詐領助理薪資、年終獎金與慰勞金共計3848568元。

不僅如此,20238月起,陳怡君還透過張惠霖收受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與總經理高明義以「顧問費」名義每月賄款39207元至39219元,總計18筆共705894元。

陳怡君並多次施壓市府工務局、公園處與自來水處,為建商協調行道樹遷移、臨時用電與污水設施審查程序,對價明確,涉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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