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6/2 17:35
記者王宥鈞/台北報導
北部一名王姓男子去年6月間晚上向妻子謊稱有急事需與同事碰面,於是便開車出門,直至翌日凌晨2時才返家,王妻察覺異狀,查看丈夫行車記錄器影像後,赫然驚見丈夫與一名女子在車內密會約5小時,且有多段露骨對話,「內褲往上跑」、「不要再親我」等,王妻憤怒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王男與該名女子行為侵害配偶權,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王妻25萬元。
判決指出,2024年6月23日晚間,王男告訴妻子,有急事要與同事見面,然後便開車出門,直到凌晨2時才回家,王妻發現異樣,於是暗中查看丈夫的行車記錄器,結果卻發現,丈夫當晚實際是載王姓女同學外出兜風,2人在車內獨處約5小時。
根據王妻出示的行車記錄器證據,丈夫與王女在車上的對話相當曖昧鹹濕,「我連你老婆的醋都會吃怎麼辦」、「又會被吃掉了」、「奶頭敏感」、「內褲往上跑了」、「不要再親我了」、「我是你的小可愛啊,好喜歡你喔」等,並伴隨擁抱、親吻、撫摸等行為,明顯超越一般朋友界線。王妻認為丈夫背叛婚姻,提告丈夫與王女侵害配偶權,請求賠償50萬元。
王男對此辯稱,他當晚確實載王女出遊聊天,車上有擁抱,但未發生性行為,主張該行為未達「情節重大」,妻子無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此外,王男表示,案發2日後,王妻還邀他與其家人一同前往日本旅遊,雙方已重修舊好,且王妻曾透過LINE簡訊表示:「我不會怎樣」、「我不會有任何動作,我不會告人,這樣可以嗎?」主張王妻已放棄求償權利。
不過,法院審酌行車記錄器內容,認定王男與王女在車內確有摟抱、親吻、呻吟及撫摸私密部位等親密互動,雙方亦知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關係,例如對話中提及「有時候講到你老婆我就覺得道德底線跑出來了」、「我們在車上這樣摟摟抱抱」、「不要摸」、「喬一下內褲,內褲往上跑了」等語。
法官認為,王妻並未放棄民事求償權利,王男與王女的行為已動搖夫妻間的忠誠與信任,破壞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安全,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最終判決王男與王女須連帶賠償王妻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