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駕車擋救護車被吊銷駕照 男子不服提訴「年紀大開車較保守」遭法官洗臉

發布時間:2025/6/1 15:31

國道駕車擋救護車被吊銷駕照 男子不服提訴「年紀大開車較保守」遭法官洗臉

記者王宥鈞/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高姓男子去年駕車行經國道3號,結果半途遇到救護車鳴笛,高男卻卻不讓道,還擋了救護車約1分鐘,高男遭檢舉後,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3600元,並吊銷駕照。孰料高男對此不服,提告要求撤銷原處分,理由是他當時高速行駛,未聽到後方救護車鳴笛聲,且他的年紀大,所以開車保守,不敢貿然切換車道讓路,但這個說法被法官當面打槍,駁回他的訴訟,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14日上午1155分許,高男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350.5公里處,當時後方有一輛救護車鳴笛,高男卻未避讓給救護車先行,遭到民眾檢舉,被開單罰款3600元,並吊銷駕照,且1年內不得考領駕照。高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希望撤銷原處分。

高男的主張是,他因高速行駛,較不易聽到後方車輛的聲音,他聽到救護車聲音時,救護車已緊跟在車後,當時因旁邊有卡車,為了不想擋到救護車,故加速前進,超過卡車後又發現中間車道有幾輛車,就一起超車後再切換到中間車道,已努力讓救護車快速通過。

高男強調,當下他在高速公路車速比較快,變換車道需要比較小心,從後視鏡有看到救護車逼近,所以他加速前進,而因為速度快,要變換車道的空間時機就稍縱即逝,一直等到確定可以變換車道後,他才切車道,甚至辯稱「我年紀大,所以開車比較保守。」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則拿出錄影畫面為證,當時救護車行駛於內側車道沿路放大音量鳴笛,而高男擋在前方1分鐘之久,期間超越中線的多台車輛,有多次變換車道的機會,高男仍不讓路,明顯違規。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判定高男違規屬實,原處分裁罰無違誤,駁回高男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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