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軟體約少女喝酒合謀灌醉 無良情侶激戰同時女友再助性侵

發布時間:2025/3/19 16:42

記者王宥鈞/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峰(化名和女友小美化名同居期間,阿峰竟要小美上網約一名17歲少女小芬(化名)到家中喝酒做樂,結果小芬不勝酒力在旁休息時,2人合力將她抱到床上,接著2人就在小芬身旁激戰,然後小美再脫掉小芬褲子供阿峰性侵,案件曝光後,經新北地院審理,阿峰、小美犯成年人故意共同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各處4年、2年有期徒刑,小美獲緩刑4年,並需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接受5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峰和小美同居時,經常要求小美找女生到住處飲酒,20231113日凌晨,小美在交友軟體「探探」認識17歲的小芬後,立即邀約她到家中喝酒。

當小芬抵達小美住處時已經是深夜,她發現阿峰也在現場,於是3人一起喝酒聊天、玩遊戲,直到凌晨3點,小芬自覺被2人灌酒不想再喝,就靠在床邊閉眼休息。此時阿峰示意小美合力將小芬抱到床上,小美先脫掉小芬的褲子,阿峰再以手指和按摩棒對小芬性侵得逞,最誇張的是,同時間阿峰還和小美在一旁激戰。

小芬不堪被侵犯,假裝酒醒翻身起來,質問2人為何她的衣物被脫掉阿峰還假裝無辜辯稱,是小芬喝酒醉上廁所自己沒穿回來,小芬便找機會傳訊息向朋友求救,並藉故離開現場,然後報警。

法院審理時,小美證稱,阿峰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在本案發生前,就多次要求她用相同手法約女生出來喝酒,然後乘機性侵該名女生,起碼超過3次以上。「有些女生是自願的,因為有時候我不會在,有時候我會去下面抽菸」,小美表示,她知道阿峰脫掉小芬的衣服,是要做不好的事情,但如果她不脫,阿峰就會叫她滾出去。

阿峰對此則否認犯行,辯稱「我有性冷感,小美是雙性戀,會用她的帳號,要我去約一些女生,小芬是小美約的,小美約小芬到住處想刺激我的性慾」、「小美與我分手後挾怨報復,聯合小芬誣陷我。」

至於小芬身上驗出他的DNA,阿峰辯稱,是因為他有嚴重異位性皮膚炎,只要有人坐在他家地板,都會沾染到他的DNA或皮屑,所以DNA鑑定報告不能證明他對小芬性交。

不過法官認為阿峰和小美趁小芬裝醉,對她性侵屬實,皆犯成年人故意共同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審酌阿峰曾有前科遭判緩刑,素行不佳,且至今仍未取得小芬的諒解,判處阿峰4年有期徒刑,另考量小美在案發時才剛成年,被愛情蒙蔽而犯法,但犯後坦承犯行,且作證揭露阿峰惡行,態度尚佳,得減刑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並需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接受5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

保六警官洩密總統機密行程!疑遭對岸吸收成共諜 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

有夠衰!「合格公司」被當詐團還昭告天下 業者擬告板橋分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