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10/13 09:33
記者蔡怡倫/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新莊分局新莊派出所員警於昨(12)日15時許,在新莊區新莊路543巷一帶執行勤務時,發現46歲吳姓男子騎乘腳踏車,過程中不僅單手操控車輛,身體更不斷抖動,行進方向左右搖晃,騎乘狀況明顯異常。員警察覺有異,立即上前攔停盤查,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並發現吳男涉嫌毒駕,全案依法偵辦。
警方表示,員警盤查過程中,發現吳男雙手及嘴角持續顫抖,舉止異常,且口袋有明顯隆起情形,遂要求其取出物品供查驗。吳男先取出針頭蓋,隨後於拿取口袋內菸盒時,疑似趁隙將一包以衛生紙包裹的白色粉末丟入路旁水溝,企圖規避查緝,惟過程遭眼尖員警察覺,立即拾起查扣。
經檢驗,該包白色粉末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0.39公克),員警隨即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現行犯逮捕吳男。另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及後續毒品篩檢,結果均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吳男亦涉嫌施用毒品後騎乘腳踏車。
全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針對涉嫌毒駕騎乘腳踏車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舉發,展現警方對毒品犯罪及毒駕行為零容忍的執法決心。
新莊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嚴重危害身心健康,施用毒品後駕駛任何車輛,包括腳踏車,都可能因精神恍惚、反應遲鈍或操控能力下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毒駕危害不亞於酒駕,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秉持「毒品零容忍、毒駕零容忍」原則,嚴正執法,絕不寬貸,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共同維護安全、優質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