渉嫌行賄北監副典獄長等人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二審改判無罪

發布時間:2026/10/1 10:45

記者蔡怡倫/台北報導

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等人,被控收取受刑人賄賂,使受刑人得享有特權,一審蘇清俊被判刑16年,其他獄政官員則被判6年10月至11年8月不等,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則被判刑2年2月,高等法院二審今(1)日宣判大逆轉,蘇清俊、王令麟等7人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該案包括蘇清俊等共7名獄政官員被起訴,分別是台中監獄前典獄長趙崇智、台北監獄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北監前科員祖興華、前管理員張文發、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戴威、台北看守所秘書柯書宇,另外包括王令麟,秘書胡曉菁、黑幫人士池泳霖、北所秘書柯書宇的妻子吳佩瑜等人。

高院1日二審宣判,除了蘇清俊、王令麟無罪,一審被判刑11年8月的趙崇智、判刑11年的祖興華、判刑2年2月的胡曉菁、判刑2年6月的池泳霖,以及判刑1年2月的男子羅為德,二審也都獲判無罪。

至於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戴威、台北看守所秘書柯書宇、妻子吳佩瑜3人一審已判無罪,高院二審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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