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狂抓133件!竹縣警鐵腕掃蕩毒駕 「最新」累犯高清照片曝光

發布時間:2026/9/15 23:15

記者王漫妮/新竹報導

新竹縣警察局公布毒駕累犯的高清照。

近年來國內接連發生毒駕肇事慘劇,奪走多條無辜用路人寶貴性命,掀起社會強烈撻伐。為全面遏止街頭「行動未爆彈」,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自今年5月24日至8月31日止,全力配合警政署執行「全國強化查緝毒駕專案」,針對轄區內熱點與高風險時段展開地毯式攔查。警方運用「唾液毒品快篩」強力執法,短短3個多月內就查獲133起毒駕案件,成效相當驚人。

警方除了以強勢執法查緝外,也同步聯手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落實「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依照現行法規,汽機車駕駛人在10年內只要第2次以上違規毒駕或拒測,公路主管機關將依法公布其全名、正面彩色無碼照片以及違規事實,藉由公開資訊施加社會監督壓力,遏阻心存僥倖的駕駛人再度犯案。

立法院日前也已正式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修正案。未來新制施行後,罰責將大幅提高:機車毒駕處12萬元、汽車處15萬元,10年內累犯者每次更直接加罰9萬元;毒駕若拒測,首次就處27萬元,累犯每次加罰18萬元。此外,毒駕者不僅面臨吊銷駕照處分,違規車輛更將直接沒入充公,徹底斬斷毒駕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法特別增訂「連坐罰條款」,只要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明知駕駛吸毒仍搭乘,將遭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若駕照遭吊銷期間仍違規無照偷開上路,罰鍰上限也從現行1萬2000元大幅拉高至3萬6000元,並同步沒入車輛,大幅拉高違法代價。

新竹縣警察局長林建隆強調,毒駕不僅涉及重度行政裁罰,若符合《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更直接觸犯公共危險罪,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一旦肇事致人於死,更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重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未來將持續結合相關單位強力執法,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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