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5/15 17:53
記者張一彪/台南報導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於2012年至2013年間,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國際關係處長和民政局長時期間,接受酒店業者請託及關說接受2次性招待,遭到台南地檢署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今(15)日下午台南地方法院一審開庭,合議庭認為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及關說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陳宗彥及連姓、王姓酒店業者在不違背職務交付、收受不正利益等罪,皆獲判無罪;連姓、王姓酒店業者涉犯圖利媒介性交等10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均緩刑2年,各需向公庫支付40萬、25萬元。全案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檢方起訴陳宗彥所指的通聯紀錄,指他接受性招待一事並無積極及關連性,證據不足;王姓業者對陳宗彥請託的警職人員平調案後,陳宗彥在4個月後接受性招待的對價要求,不符經驗法則,也證據不足,因此判無罪。
陳宗彥聲明如下:
一、感謝法官正確的認事用法,也感謝大家關心。
二、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檢察官簽結的案件,法制上根本是不應該再存在的,被起訴我深感不平。
三、獲得無罪判決,我非常欣慰,謙卑地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