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級胡麻油、小磨香油驚見苯駢芘超標!衛生局公布問題批號:請立即停用

發布時間:2026/9/1 21:33

記者蘇沐言/新北市報導

衛生局8月29日接獲永利油廠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販售之「特級胡麻油」檢出苯駢芘 2.9 μg/kg (標準:2.0 μg/kg)不符規定,衛生局於29日及31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至現場稽查,經查該批問題油品由「福壽100%芝麻油(EXP:2028/4/19,190KG/桶)」及大豆沙拉油(散裝)混合生產共859.2 L,已全數攔截未售出並予以封存。

特級胡麻油、小磨香油驚見苯駢芘超標!衛生局公布問題批號:請立即停用
特級胡麻油、小磨香油驚見苯駢芘超標!衛生局公布問題批號:請立即停用。(圖/翻攝畫面)

另查該原料以不同比例混合製成「金葫蘆特級胡麻油3L (有效日期: 2028/8/13)」及「好時來小磨香油3L (有效日期: 2028/8/18)」生產共630罐,販售予散客共283罐,其餘均未販售並予以封存。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若曾購買到問題批號之產品請立即暫停食用,相關退換貨資訊可電洽永利/辰邦公司聯絡專線:02-85213811。另針對本次檢出苯駢芘檢出異常,已通知原料油廠所轄衛生局進一步釐清。

特級胡麻油、小磨香油驚見苯駢芘超標!衛生局公布問題批號:請立即停用。(圖/翻攝畫面)
特級胡麻油、小磨香油驚見苯駢芘超標!衛生局公布問題批號:請立即停用。(圖/翻攝畫面)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並預防性下架相關疑慮產品,並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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