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8/20 09:33
記者蔡怡倫/新北市報導
國道1隊勤務指揮中心於今(20)日7時31分接獲通報,國道1號南向37.8公里泰山路段,有1部小貨車起火燃燒,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通知119派消防車,警消迅速抵達現場,封閉外側路肩處理。
國道警方表示,48歲的吳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37.8公里泰山路段,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輔助外側車道,車輛隨後就起火,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吳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與車內1名乘客均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警消隨即趕到協助撲滅火勢,現場於8時24分完全排除,全線恢復通車,回堵約3公里,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單位進一步鑑識。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