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檢衝撞逃逸 三峽警開槍制止查扣毒品證物 交通違規最高開罰20萬

發布時間:2026/8/8 10:26

記者蔡怡倫/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於8月7日晚間查獲1名涉嫌毒品及妨害公務等案件犯嫌。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犯嫌駕車擦撞民車後拒絕接受盤查,並駕車衝撞逃逸,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合法使用警械制止危害,最終順利將犯嫌逮捕到案,全案依法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峽警毒品
拒檢逃逸終遭圍捕警民合作查獲毒品犯嫌。(圖/翻攝畫面)

三峽分局表示,二橋派出所員警於當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在鶯歌區文化路與中正二路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擦撞2部民車,遂依法攔停查察。惟駕駛拒絕配合盤查,並駕車衝撞逃逸,對現場員警及其他用路人安全造成立即危害。

員警依法喝令停車未果,為制止危害並防止犯嫌持續駕車逃逸,依《警械使用條例》朝車輛輪胎射擊。第一次於文化路、中正二路口朝輪胎射擊3發,犯嫌仍持續逃逸;後續於館前路與文化路口再次朝輪胎射擊1發,共計射擊4發。查緝過程中,二名路過義消人員見狀,主動加入協助追緝。

犯嫌一路逃往鶯歌區碧龍巷內,因車輛3個輪胎遭擊破而無法繼續行駛,義消人員協助破窗後,與員警共同將犯嫌順利逮捕。現場查扣安非他命吸食器、分裝袋及毒品殘渣等證物。

三峽毒品
拒檢逃逸終遭圍捕警民合作查獲毒品犯嫌。(圖/翻攝畫面)

經檢測,犯嫌酒測值為0.00mg/L,毒品初步篩檢對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全案依妨害公務、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

本案犯嫌逃逸過程造成2部民車受損,現場無員警、義消及民眾受傷。本案使用警械員警均依法配賦槍械,警械使用程序、現場蒐證及司法移送作業均依規定辦理。

三峽分局強調,警方執行勤務時,面對危及公共安全及執勤安全之情形,將秉持依法行政、比例原則及保障民眾安全精神,妥適使用警械,展現維護治安、打擊犯罪的決心。同時呼籲民眾配合警方攔查,切勿拒檢逃逸或危險駕駛,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至於交通違規部分,經查古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不服從交通警察或稽查人員指揮、拒絕停車接受攔檢而逃逸)、第55條(在畫有紅線路段臨停)、第53條(闖紅燈)三件、第45條第一項(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兩件、第45條第三項(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四件、第35條(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共計最高罰緩新台幣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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