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7/17 10:48
記者蔡怡倫/綜合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4月陪同市議員參選人劉岑妤在台中逢甲夜市拜票,傳出辣椒水攻擊案,台中市警局調查發現是時任第六分局長周俊銘按壓辣椒水洩漏,周因此遭拔官、調非主管職並送辦。檢方認為他當下非執行職務,且當時報案的劉岑妤已撤告,偵結不起訴。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年4月17日到台中逢甲夜市,陪同市議員參選人劉芩妤到逢甲夜市掃街拜票,一直到晚間8點多,一行人聞到一股刺鼻味猛咳,事後懷疑遭人使用辣椒水攻擊,劉岑妤隔天到第六分局報案提告,台中地檢署也立即分案偵辦。
台中市警察局事後公布調查結果,專案小組調閱385支監視器後,發現當天帶隊的周俊銘執勤時,4度因手中的辣椒水噴頭有裂痕,朝地上噴灑測試,導致周邊人不適,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也向柯文哲、劉芩妤等人致歉,並將周俊銘記過調職。
台中地檢署經過調查後,認為周俊銘辣椒水噴向地面,並非朝特定人士噴灑,可見他並非執行驅離,周的處置雖有不當,但難認他是屬「執行職務」行為。另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傷害罪不在此限。檢方已認定,周男當時並非「執行職務」,本案告訴人也已撤告,依法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