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人神共憤!前桌球國手黃毅鎮猥褻8歲童「半年46次」 遭重判11年

發布時間:2026/4/17 17:52

記者王漫妮/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桌球教練猥褻小二女童,半年多達46次。

這簡直是家長心中最深的痛!曾披上中華隊戰袍、當選過18歲青少年國手的桌球名將黃毅鎮,退役後轉任新竹縣某國小桌球社外聘教練,沒想到他竟披著羊皮賣狗肉,將魔爪伸向年幼學童。去年(2025年)他才因猥褻7名童遭判刑7年,如今再爆出他曾對一名小二女童「小美」猥褻高達46次,新竹地院日前審結,重判他11年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令人髮指的案件發生在2023年2月至8月間。黃毅鎮利用練球休息的空檔,藉口提供手機給年僅8歲的小美玩,趁著孩子放鬆戒心、專注於手機遊戲時,連續伸出狼爪猥褻。調查發現,黃男平均每周就動手2次,在短短半年內,小美竟慘遭侵害高達46次。

庭訊時,黃毅鎮的律師試圖打出「同情牌」,辯稱黃男在偵查期間「全盤託出、毫無隱瞞」,且犯後態度良好,不僅節省司法資源,也避免被害人重複陳述造成二次傷害。律師更強調黃男並未施加暴力,請求法官依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期盼能獲得輕判。

然而,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大打臉,認為黃男明知小美僅是8歲稚童,判斷力與自我保護能力都還沒成熟,竟然為了滿足一己私慾,長期、反覆對被害人實施強制猥褻。這不僅摧毀了家長對師長的信任,更對年幼的孩子造成一輩子難以磨滅的身心創傷。法官怒斥黃男情節極其惡劣,必須予以嚴懲。

最終,法官考量黃男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46個強制猥褻罪,每罪各處3年5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事實上,黃毅鎮早就是校園性侵慣犯,除了小美案外,先前已有7名女童受害,高院已判刑7年定讞;民事部分,黃男也需賠償被害家屬66萬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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