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4/16 17:57
記者韓少恩/高雄報導
百萬YouTuber「波特王」(本名陳加晉)與前東家「聚暘新媒體」的合約糾紛,經過長達數年的法律攻防,近期出現逆轉。高雄高分院民事判決出爐,波特王的金錢請求不但遭法院全數駁回,經雙方債務抵銷後,波特王甚至還得倒賠前東家約283萬元,這項判決直接推翻了過去兩年「前公司積欠酬勞」的輿論風向。
2022年6月,波特王無預警宣布離開聚暘新媒體,主動要求移除其擁有134萬粉絲的專頁管理權限,並另立新平台。當時他透過影片控訴前公司干預言論自由、限制拍攝題材,並長期積欠勞務酬勞,引發各界譁然。負責人李咸臻雖曾提告刑事誹謗,且高雄地院一度因「言論非憑空捏造、無主觀惡意」判波特王誹謗罪不成立,但當時的刑事判決並未對雙方實質的合約金流做出定論。
民事審理部分,法院詳閱分潤合約與金流紀錄後,認定波特王主張的「積欠款項」與事實不符。判決書指出,法院核算波特王在合約期間應給付給前東家的YouTube頻道分潤金額高達379萬4450元。此外,因波特王拒絕提供頻道後台數據查閱、擅自申請商標等行為違反契約,法院判定其應賠償前東家100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總計波特王須給付前公司約479萬元。
另一方面,法院認定前東家須支付波特王大陸地區業配分潤及遲延給付之違約金共195萬5311元。經雙方債權依法進行抵銷後,波特王仍積欠聚暘新媒體約283萬元,側面證實了先前「慣老闆積欠工資」的說法與客觀事實存在落差。
面對遲來的司法公道,聚暘新媒體表示,法院判決已還清白,證實是波特王違約在先。公司指出,波特王一開始便將自己塑造成可憐的受害者以博取網友同情,試圖透過媒體與群眾壓力對公司施壓,以達成自立門戶並帶走分潤金的目的,未來也將考慮公開更多細節。聚暘新媒體於聲明中強調,此役沒有真正的贏家,願大家在挑選合作對象前務必慎選,雖過程艱辛,但好在真理並未消失,也希望社會能夠減少對立,不要網紅說什麼就信什麼,以免誤傷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