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3/26 15:11
記者蔡怡倫/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案,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除圖利無罪外,貪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都判有罪。應曉薇則被判15年6月、沈慶京10年、黃景茂6年6月、彭振聲2年緩刑3年、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李文宗4年6月、李文娟2年4月、吳順民和張志澄無罪。
王義川怒了!Threads 隔空單挑柯文哲:林北左手讓你,來釘孤支!
挑戰公權力!新莊男光天化日持刀行刺 「鷹眼小組」出動1小時內火速逮人
颱風甫過中國海警隨即襲擾金門 海巡同仁強勢驅離展現執法決心
傳國民黨代表逼宮鄭麗文? 徐巧芯:就像我們不知講什麼就講沈伯洋
竹北天坑案宣判!12被告「僅楊文科無罪」建商、公務員都有事 法院曝原因
巴威颱風襲台!「本島唯一沒放假」饒慶鈴被罵翻 台東今飆37度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