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京華城等案 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 褫奪公權6年

發布時間:2026/3/26 15:11

記者蔡怡倫/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案,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除圖利無罪外,貪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都判有罪。應曉薇則被判15年6月、沈慶京10年、黃景茂6年6月、彭振聲2年緩刑3年、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李文宗4年6月、李文娟2年4月、吳順民和張志澄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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