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3/22 11:42
記者蔡怡倫/新北報導
三重警分局巡邏員警昨(21)日下午約3時許,在三重區福裕街發現一輛小客車違規跨越雙黃線,立即上前攔停盤查並欲依法舉發。駕駛陳男(38歲)與副駕駛林男(44歲)起初配合警方查證身分,陳男欲從褲子左邊口袋取出證件時,掉落一顆疑似毒品菸彈(俗稱喪屍菸彈),陳男見狀心虛,立即踩油門加速逃逸,警方發動圍捕並開了兩槍,嫌犯還是逃逸,在警方定人車後,兩名嫌犯今天凌晨主動到案。
警方迅速通報圍捕,陳男駕車沿途逃竄,過程中多次違規,包括危險駕車、未禮讓行人、多次跨越雙黃線、轉彎未依標誌、圓環標誌路段倒車、多次闖紅燈、紅燈右轉,以及拒絕停車接受稽查逃逸等行為。於重新路二段與中正南路口圓環處遇車陣停止時,員警為防止嫌犯繼續高速逃逸、危害其他用路人及行人安全,依法朝該車引擎蓋射擊2槍警示,惟該車仍未停止,持續往重新橋方向逃逸。
經警方循線追緝,發現犯嫌將車輛棄置於濱江街外之河濱停車場。犯嫌陳男與林男於22日凌晨1時50分自行至分局投案。警方對駕駛陳男實施唾液快篩,檢測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依法製單、採尿送驗;副駕駛林男則依規定採尿送驗。訊後,本分局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危險駕車)、毀損罪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除了依法移送,警方也針對陳男沿路多項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逐一製單舉發,具體違規項目及罰鍰如下:
• 第43條第4項第1款(危險駕駛)1次
• 第44條第2項第1款(未禮讓行人)1次
• 第45條第1項第3款(跨越雙黃線)3次
• 第48條第0項第02款(轉彎未依標誌)1次
• 第50條第0項第1款(圓環標誌路段倒車)1次
• 第53條第1項(闖紅燈)3次
• 第53條第2項(紅燈右轉)1次
• 第60條第1項(拒絕停車接受稽查逃逸)1次
綜上所述,最高可處約新臺幣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