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蟲奪警命竟稱「非家人不難過」!國民法官判死理由曝:天理難容的冷血虐殺

發布時間:2026/2/11 21:02

記者蘇沐言/新北市報導

新北地方法院於今(11)針對震驚社會的毒駕撞死派出所所長案做出宣判 。由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最終裁定被告陳姓女毒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理由中特別揭露被告極度冷血的心態,成為法庭裁定死刑的關鍵轉折 。

「非我親屬,何必難過」 被告冷血言論震驚法庭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國民法官法庭針對被告的心理鑑定進行深入審查 。令合議庭震驚的是,當司法精神專科醫師詢問被告對於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感受時,陳姓女毒販竟然平淡回應:「因為被害人不是我的家人,所以我不難過。

這句話成為法庭認定其「毫無悔意」的致命證詞 。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致認為,這反映出被告完全缺乏對他人生命的尊重與基本的同理心,其價值觀偏差已達視人命如草芥的地步 。合議庭指出,被告對於非親非故的生命採取一種「極度冷漠」的態度,顯示其犯後態度惡劣,在量刑上完全不具備從輕發落的空間 。

▲女毒蟲奪警命竟稱「非家人不難過」!國民法官判死理由曝:天理難容的冷血虐殺。(圖/翻攝畫面)
▲女毒蟲奪警命竟稱「非家人不難過」!國民法官判死理由曝:天理難容的冷血虐殺。(圖/翻攝畫面)

惡意衝撞施工護欄 法庭定性為「虐殺」

判決理由詳述了案發當晚(113年9月30日)的殘酷過程 。當時被告在施用含有毒品成分的電子菸後駕車,為擺脫攔查,無視清水派出所所長已抓住車窗命其下車,仍瘋狂加速並採取「S型危險駕車」 。

被告故意將車身貼近並衝撞捷運施工護欄,藉此力道將盡責的所長強力「掃落」,導致其重傷殉職 。法庭形容此種手段與「虐殺」無異,被告為了逃逸,對與其素無恩怨、依法客氣執行公務的警察下毒手,不僅挑戰公權力,更是「人神共憤」的行為 。

兩名幼女慟失慈父 家屬拒絕道歉請求判死

被害人年僅三十多歲,殉職後留下兩名2 至5歲的稚女,至今仍哭著找尋父親 。家屬在庭審中多次崩潰痛哭,堅決拒絕接受被告的道歉,並透過代理人強烈請求判處死刑 。

儘管檢察官具體求處無期徒刑,但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後認為,無期徒刑不足以反應被告行為的極端惡性,更無法彌補家屬所受的莫大創痛 。被告不僅有多次毒品前科、素行不佳,且在庭上仍否認殺人及妨害公務罪名 。

判決結論:情節最嚴重之罪

合議庭最終認定,被告的行為已犯下「天條大罪」,符合國際人權公約與國民法官法中「犯罪情節最嚴重」之要件 。為了捍衛生命價值及國家公權力,合議庭一致決議判處死刑,並依法宣告沒收其犯罪工具(自小客車) 。本案依職權將送交上訴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