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遞補立委引熱議!「中國國籍」免放棄能上任?一文看懂兩大解職爭議案

發布時間:2026/2/2 21:46

記者蘇沐言/台北報導

隨著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推動「兩年條款」進行成員替換,名列不分區第15名的中國籍配偶李貞秀即將遞補進入國會。然而,李貞秀尚未放棄中國國籍的身分,引發其是否符合《國籍法》任職規定的高度爭議。此案不僅可能產生台灣首位具「中國國籍」的立委,更讓過去幾件因國籍問題遭解職的基層民代案例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李貞秀遞補立委引熱議!「中國國籍」免放棄能上任?一文看懂兩大解職爭議案。(圖/翻攝畫面)
▲李貞秀遞補立委引熱議!「中國國籍」免放棄能上任?一文看懂兩大解職爭議案。(圖/翻攝畫面)

法律爭議核心:中國籍是否適用《國籍法》?

根據現行《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民選公職人員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內政部多次重申,此規定意在確保公職人員效忠國家,避免雙重國籍產生的忠誠衝突。

對此,李貞秀強調其程序「依法合憲」,主張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並非「外國人」,且現實上難以取得中共官方核發的放棄國籍證明。這場爭議的本質,已升級為「國籍法」與「兩岸條例」法律位階的論戰,甚至涉及憲法對領土與主權的定義。

回顧前例:史雪燕、鄧萬華案結果大不同

在李貞秀之前,已有兩起具中國背景的公職人員因國籍問題面臨法律保衛戰,但兩者的處分結果卻呈現截然不同的走向,為李貞秀案增添變數:

參政權與國家忠誠的博弈

內政部強調,要求公職人員放棄他國國籍並非「剝奪新住民參政權」,而是對所有公職候選人的統一標準。然而,鄧萬華案的勝訴,顯示出法律實務界對於「中國國籍是否等同外國國籍」仍存有裁量空間。

李貞秀若順利宣誓就職,是否會面臨與史雪燕相同的解職命運,抑或如同鄧萬華般透過法律救濟翻盤?這場涉及身分認同與法律解讀的角力,勢必成為立法院新會期的政治風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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