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4/10 17:43
記者王宥鈞/台北報導
藝人秦偉涉嫌對女造型師、女編劇以及一名女粉絲等3名被害人連續性侵,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並於2020年4月間到台中監獄服刑,他如今入獄屆滿5年,第4度向矯正署提出假釋聲請,不過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為秦偉仍不符合假釋條件,再度駁回秦偉聲請。
秦偉性侵多名女子的事在2016年7月爆發,一名女造型師當年透過臉書指控秦偉性侵,並說有多名女性受害,都找上她哭訴曾遭到秦偉染指,受害者年紀最輕的只有14歲,女造型師最後決定提出告訴。
檢警經過調查,秦偉利用藝人身分及在演藝圈的勢力,謊稱可協助被害人在MV中擔任女主角、幫忙出專輯等各種方式,連續性侵多名女子,連自己粉絲團的成員都成為目標,檢警清查後,認定共有8名女子受害,最終以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等10項罪名起訴秦偉。
一審認定,秦偉對8名女子中的女造型師、女編劇以及一名女粉絲,共3名被害人性侵,分別判刑4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8年刑期,最高法院於2020年4月間將秦偉性侵2女的部分定讞;另外性侵女造型師部分則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秦偉最後確定應執行6年徒刑,並於2020年4月14日到南投地檢署發監,隨後轉至台中監獄執行。
另外性侵女造型師的更審部分也認定秦偉有罪,仍維持4年刑度,這部分又經最高法院於2020年12月駁回上訴定讞。而後檢方針對3案聲請定應執行刑,高等法院最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個月。
秦偉於去年1月間,以服刑過半、表現良好為由,首度聲請假釋遭駁回,去年5月、9月,又第二次、第三次聲請假釋均遭駁回。直到今年1月,秦偉第四度聲請假釋,但假釋審議委員會審理後,仍認為秦偉不符合假釋要件,第四度駁回他的假釋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