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男孩鄭亦麟渉收受賄賂 法院裁定300萬交保 接受科技監控

發布時間:2025/12/27 08:37

記者蔡怡倫/台北報導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外界稱小英男孩,被控涉嫌收受東煒建設賄賂,施壓台電給予高額饋電容量。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背行為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起訴鄭亦麟,並建請法官合併定應執行期14年以上有期徒刑。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下午開羈押庭,法官裁定3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需接受個案手機科技監控。

小英男孩
小英男孩鄭亦麟(右前)300萬交保。(翻攝畫面)

同樣被起訴的還有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兒子陳冠滔,涉犯違背職務行賄、商業會計法利用不正當方式致始會計事項發生不實結果、刑法背信罪等,也被羈押,法官裁定,父子倆各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法官並諭知鄭亦麟、陳健盛、陳冠滔3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起訴書所列其餘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根據起訴,鄭亦麟不僅以顧問費名義,收受陳健盛父子198萬元賄賂,且接受請託,關說台電前副總蕭勝任在台電供電會議上准予核供潭美C/S新設用電案,排斥其他地區其他業者之申請用電。又關說台電准予核供潭美C/S新設用電案增加10MW。

為使賄絡款免遭查緝,鄭亦麟和父母商量後,先與東煒公司簽立虛假顧問合約,再由母親分批提領198萬元現金,最後由鄭亦麟向稅捐稽徵處申報為收入,以此掩飾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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