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2/24 20:51
記者王漫妮/桃園報導
台北捷運以及中山站商圈,19日發生攻擊事件,造成4死11傷的悲劇。整起事件導致全台人心惶惶、草木皆兵,卻仍有網友陸續在網路不當發言。桃園32歲林姓男子,21日在臉書和Threads上發文「下一個張文,會出現」,還寫下39個下次攻擊的地點,林口警方22日將林男拘提到案,林男還辯稱是「好玩亂寫」,桃檢今(24日)火速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林男於114年12月21日晚間8時許,在社群軟體Threads及Facebook,分別以帳號「earthquake12time」及「林○軒」發表恐嚇臺北捷運站言論,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查悉後報請本署指派「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陳寧君檢察官偵辦,並於22日即時拘提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罪嫌,諭知具保新臺幣10萬元,惟被告覓保無著,檢察官認恐有逃亡之虞,遂以聲請羈押,嗣經法院裁定限制住居。
桃檢追查,林男曾經就有發布恐嚇公眾言詞而經偵辦,最後不處分的紀錄,這次林男又在網路發表「這次是台北車站和中山站發生恐怖攻擊事件,我推測下次發生恐怖攻擊事件的可能地點:…」 ,甚至發布「下一個張文,會出現」等貼文,加深社會不安,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表示,林男持有身障證明,言語表達能力與一般人有落差,又獨居在繼母提供住所,難認無固定之住居所,檢察官聲請認為被告有逃亡之事實或逃亡之虞,釋明尚有不足,難認有羈押之必要,為確保被告日後能到庭接受偵審程序之調查,法官裁定飭回,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