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隊員請「有薪病假」搞副業⋯8個月經營2餐廳、開團賣海鮮!鐵飯碗確定丟了

發布時間:2025/10/15 23:23

記者韓少恩/新北報導

林姓海巡隊員請病假搞副業,艦隊分署召開考績會後,確定丟鐵飯碗。(圖/翻攝畫面)

鐵飯碗丟了!海巡署艦隊分署第16海巡隊林姓隊員請假8個月,大搞副業經營2間燒烤店,還開團賣海鮮,在這有薪病假期間,60萬薪水還能照領,因此招人不滿遭到檢舉;對此,艦隊分署除依職權啟動行政調查、全力配合檢方偵辦外,並綜合各項調查事證,今(15)日召開考績會議,決議以兩大過免職處分。

林姓隊員3度持醫院診斷證明,請了有薪延長病假,實際累積病假天數超過8個月,目前仍在請假中,申請期限到今年底;根據《鏡報》報導,林姓隊員請病假副業卻搞得風生水起,開在新竹的「滾三圈海鮮燒烤」餐廳,生意好到又在竹北市開了分店,不只實體店面,他還擁有一個人數多達3700人的海鮮團購群組,專賣漁貨、生魚片。

林姓隊員似乎對於法規相當清楚,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公務員2年內可請有薪病假最多一年,且可以照常領取年終獎金,根據他遞出的延長病假一共10個半月,算一算加上年終獎金,仍可以領到60萬元國家薪水。

如今遭踢爆,艦隊分署除依職權啟動行政調查、全力配合檢方偵辦外,並綜合各項調查事證,於15日召開考績會議,決議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展現嚴整紀律、決不寬貸之立場。

澳底海巡隊表示,林姓隊員係檢具公立醫院開立醫囑「病患須在家長期休養」醫師診斷證明,自113年底起首次申請延長病假,至114年6月申請第三次延長病假,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檢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程序完備並符合規定。艦隊分署於核准文件中亦明確告知當事人,請假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等相關規範。

艦隊分署表示,本案後續將由政風單位提出監督檢討報告,並強化請假管理與審核把關,未來凡涉及長期病假案件,均須呈報海巡署核定,並與醫院溝通針對申請長期病假的個案,建立評估機制,維護公務紀律與機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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